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对承建的金宝广场项目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施工能力及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宝广场
2、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与剑南大道交汇处
3、结构形式:框-剪
4、建筑面积:142648.56㎡
5、招标范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门、金库防盗门防盗窗
工程内容(注:具体情况请投标人自行到施工现场考察并充分了解施工图纸,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经济索赔、单价调整、工期延长等申请将不被批准。):
金库13樘防盗门及2樘防盗窗暂未定厚度及等级;
防火门为钢质防火门(钢质表面木纹处理热转移),五金为不锈钢、通道部位锁具为推拉把手、不需要钥匙管理系统。
卷帘门:质气雾式特级防火卷帘、无机双轨双帘特级防火卷帘门。注:无机双轨双帘特级防火卷帘门导轨材质为冷轧钢板;
防火玻璃门:门框及门体边框采用不锈钢材料、门体玻璃为常规防火玻璃。
质量要求:1、达到封样标准,消防、质监等相关单位质量验收合格。
2、满足公消评【2014】22号《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有关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的公告》相关要求。
6、投标报价方式:中标价为固定单价(投标报价表详招标文件)。投标单价为包工包料包干费用,即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规费等按施工图纸(含技术变更)及现行规范要求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内容施工的一切费用,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
7、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且必须满足高新区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
8、付款方式:各项工程均按月进度付款75%,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后支付余款。5%质保金,2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9、工期: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国家及省市地方标准、规范和设计图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业主、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1、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参加投标的资格条件:具备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外地企业具备由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入川施工许可证”)、鉴定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资料费(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9月25日10:00时起至2015年10月8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金宝广场项目部内业办公室(刘刚15908198862)。
(2)递交地点: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金宝广场项目部项目内业办公室(刘刚15908198862)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0日10:30时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金宝广场项目部。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15年9月25日